温馨提示: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。
【产品说明书】
【品牌】:普安康
【药品名称】:宣肺止嗽合剂
【成份】:荆芥、前胡、桔梗、蜜百部、蜜紫菀、陈皮、鱼腥草、薄荷、宝罂粟亮、蜜甘草。辅料为蔗糖、苯甲酸钠。
【性状】:本品为红棕色至棕褐色的液体; 气芳香,味微甜。
【适用症/功能主治】:疏风宣肺,止咳化痰。用于咳嗽属风邪犯肺证,症见咳嗽、咽痒、鼻塞流涕、恶寒发热、咯痰等。
【产品规格】:每1毫升相当于饮片0.50克。
【用法用量】:口服。每次20毫升,一日3次。
【药品分类】:(非处方药)中成药
【药品类型】:中成药
【剂型】:溶液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: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禁 忌 症】:尚不明确
【储存条件】:密封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。
【包装】: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, 每瓶装100毫升,每盒1瓶。
【有效期】:36个月
【批准文号】:国药准字Z20050288
【生产企业】: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【产地】:甘肃
【注意事项】: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、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4、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、尚未有孕妇、儿童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。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、服药期间,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,或出现喘促气急者,或咳嗽加重、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。
7、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
8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9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10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1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2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3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14、动力员慎用。